轉知新竹市衛生局105年「無菸青春活力秀」活動
壹、活動宗旨
為提倡青年學子在暑假期間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充實假期生活,建立良好的休閒興趣,藉由團體合作精神以及創意激發,展現青年學子的活力、青春與創意,共同響應拒菸精神,讓青少年朋友明白吸菸的危害,進而遠離菸害,凝聚青少年意識,特舉辦此無菸青春活力秀。
貳、辦理單位
一、指導單位:新竹市政府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。
二、主辦單位:新竹市衛生局。
二、協辦單位:遠東巨城購物中心。
參、報到時間:105年7月09日(週六)13時00分至13:30止。
肆、演出時間:105年7月09日(週六)14時00分至17:00止。
伍、表演地點:遠東巨城購物中心1樓地球廣場。
陸、報名方法:
一、日期:即日起至105年6月20日止。
二、方式:將報名資料報名表(如附件一)E-mail至新竹市衛生局國民健康科承辦人信箱h71415@hcchb.gov.tw。
三、報名隊伍限15隊,以報名順序(以E-mail寄至承辦人信箱)額滿為止,並以E-mail回覆表演序號。
柒、表演說明:
一、表演主題:需結合「拒菸、反菸」為主題,給予表演者自主創意及發揮空間,表演時間以7-10分鐘為限。
二、表演類型:舞蹈、團體歌唱、話劇、Cosplay等學校的社團活動均可組隊報名參加演出。
三、表演資格:表演者限現讀新竹市國、高中職暨大專院校之學生,皆可組隊報名參加。
(一) 報到時每位表演者須攜帶身分證及學生證進行驗證,未帶任何一張證件視同放棄表演資格。(表演費印領清冊使用)。
(二) 報名隊伍以15隊為限制,每隊以5人至7人為限,每人僅能報名1隊,不得重複報名。
捌、表演規定:
一、採取公開表演方式,內容須結合本次主題「拒菸、反菸」。
二、表演隊伍於下午13:00開始報到,並於下午13:30前完成報到手續,每位表演者須攜帶學生證以利核對身分。
三、表演隊伍順序配合主辦單位規劃。
四、表演道具限制:
(一) 嚴禁使用色粉、鋒利器具、水、爆竹、油漆、顏料、火炬類等會損壞地面及布幕之道具。
(二) 所使用亮粉及彩帶之隊伍,需於換場時派人迅速清理場地,以免影響接續表演隊伍。
玖、演出費:每隊2,000元(填妥領據,當天發放演出費)。
壹拾、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
一、比賽過程中拍攝之影帶,得獎後之智慧財權為參賽人與本局共有,雙方得各自使用該著作,並得授權第三人作推廣使用,免經他方同意。
二、本比賽所拍攝之影像,參賽人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該作品。
三、演出時所涉及作曲家、編舞家及其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者,皆須由參賽者自行處理或取得授權,必要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提出證明。
四、主辦單位有權現場拍照、錄影並製作影帶及DVD,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、公開展示、編輯、利用或散佈得獎作品之照片、錄影以推廣宣傳相關活動。
五、報名表上各項資料應據實詳細填寫。
壹拾壹、 其他
一、易致危險之道具及物品不得攜帶進場,否則本局工作人員得強制令其離場,有造成損害事情者,應由該演出單位或個人負責賠償。
二、如遇颱風假,主辦單位將於活動前1日(7月08日)以電話通知報名隊長或聯絡人活動延期,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繫資料。
為提倡青年學子在暑假期間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充實假期生活,建立良好的休閒興趣,藉由團體合作精神以及創意激發,展現青年學子的活力、青春與創意,共同響應拒菸精神,讓青少年朋友明白吸菸的危害,進而遠離菸害,凝聚青少年意識,特舉辦此無菸青春活力秀。
貳、辦理單位
一、指導單位:新竹市政府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。
二、主辦單位:新竹市衛生局。
二、協辦單位:遠東巨城購物中心。
參、報到時間:105年7月09日(週六)13時00分至13:30止。
肆、演出時間:105年7月09日(週六)14時00分至17:00止。
伍、表演地點:遠東巨城購物中心1樓地球廣場。
陸、報名方法:
一、日期:即日起至105年6月20日止。
二、方式:將報名資料報名表(如附件一)E-mail至新竹市衛生局國民健康科承辦人信箱h71415@hcchb.gov.tw。
三、報名隊伍限15隊,以報名順序(以E-mail寄至承辦人信箱)額滿為止,並以E-mail回覆表演序號。
柒、表演說明:
一、表演主題:需結合「拒菸、反菸」為主題,給予表演者自主創意及發揮空間,表演時間以7-10分鐘為限。
二、表演類型:舞蹈、團體歌唱、話劇、Cosplay等學校的社團活動均可組隊報名參加演出。
三、表演資格:表演者限現讀新竹市國、高中職暨大專院校之學生,皆可組隊報名參加。
(一) 報到時每位表演者須攜帶身分證及學生證進行驗證,未帶任何一張證件視同放棄表演資格。(表演費印領清冊使用)。
(二) 報名隊伍以15隊為限制,每隊以5人至7人為限,每人僅能報名1隊,不得重複報名。
捌、表演規定:
一、採取公開表演方式,內容須結合本次主題「拒菸、反菸」。
二、表演隊伍於下午13:00開始報到,並於下午13:30前完成報到手續,每位表演者須攜帶學生證以利核對身分。
三、表演隊伍順序配合主辦單位規劃。
四、表演道具限制:
(一) 嚴禁使用色粉、鋒利器具、水、爆竹、油漆、顏料、火炬類等會損壞地面及布幕之道具。
(二) 所使用亮粉及彩帶之隊伍,需於換場時派人迅速清理場地,以免影響接續表演隊伍。
玖、演出費:每隊2,000元(填妥領據,當天發放演出費)。
壹拾、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
一、比賽過程中拍攝之影帶,得獎後之智慧財權為參賽人與本局共有,雙方得各自使用該著作,並得授權第三人作推廣使用,免經他方同意。
二、本比賽所拍攝之影像,參賽人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該作品。
三、演出時所涉及作曲家、編舞家及其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者,皆須由參賽者自行處理或取得授權,必要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提出證明。
四、主辦單位有權現場拍照、錄影並製作影帶及DVD,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、公開展示、編輯、利用或散佈得獎作品之照片、錄影以推廣宣傳相關活動。
五、報名表上各項資料應據實詳細填寫。
壹拾壹、 其他
一、易致危險之道具及物品不得攜帶進場,否則本局工作人員得強制令其離場,有造成損害事情者,應由該演出單位或個人負責賠償。
二、如遇颱風假,主辦單位將於活動前1日(7月08日)以電話通知報名隊長或聯絡人活動延期,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繫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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