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市政府於10月1日起提供公費流感疫苗施打服務
一、 106年度流感疫苗「公費」疫苗接種對象:10月01日起可開始接種
1. 6個月內嬰兒的新手爸媽
2. 幼兒園和托育機構的托育人員
3. 孕婦
4. 50歲以上成人
5. 滿6個月以上,至國小入學前幼兒
6.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7.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
8. 19至49歲具高風險慢性病患
9. 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含高風險慢性病人、罕見及重大傷病患
10.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,
以及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
二、 備註:
三、 貼心提醒:
未符合公費疫苗施打條件之教職員工生,
可就近前往醫療院所、清華大學附設診所進行疫苗施打,
或參加11月14日於校內風雲樓3F舉辦之106年自費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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