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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政府於10月1日起提供公費流感疫苗施打服務

一、 106年度流感疫苗「公費」疫苗接種對象:10月01日起可開始接種

1. 6個月內嬰兒的新手爸媽

2. 幼兒園和托育機構的托育人員

3. 孕婦

4. 50歲以上成人

5. 滿6個月以上,至國小入學前幼兒

6.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
7. 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

8. 19至49歲具高風險慢性病患

9. 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含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及重大傷病患

10.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,

    以及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

 

二、 備註:

1. 106年新竹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院所配置點。

 

三、 貼心提醒:

     未符合公費疫苗施打條件之教職員工生,

     可就近前往醫療院所、清華大學附設診所進行疫苗施打,

     或參加11月14日於校內風雲樓3F舉辦之106年自費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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