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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函轉 教育及衛生主管機關、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防治宣導內容如附件

因應腸病毒進入流行高峰期,為降低腸病毒威脅,請轉知相關單位、學校及幼兒園依「教育及衛生主管機關、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防治分工表」(如附件)配合執行防治工作,請看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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